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289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报考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 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16〕22号)规定,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rsj.shangluo.gov.cn/),详见《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市直在各招聘单位主管局办公室,县区在人社局人事股(人力资源配置股)报名(详见附表3)。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收取材料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名应提交材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3份,粘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5.报名情况: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6.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7.资格审查: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面试和考察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小于等于1:5的采取面试、考察考核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考核的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等资料、违法违纪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高层次人才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招聘(考)。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在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密组织,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推进。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318579、0914-2335508
咨询电话:0914-2335508
附件1: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3: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地点列表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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