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康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市人社局核准,拟为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数量
本次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4名(专业详见“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22日至2001年8月2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标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岗)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an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楼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28号)。联系电话:0915-3200995。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初审,对合格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三)面试
1.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硕士、博士研究生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组织纪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分工,不得擅自逾越职责范围。
(二)实行回避,保证公平。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与毕业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不得参与毕业生招录全过程。
(三)接受监督,严肃纪律。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15-3200995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附件:
1、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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